我们是8位家住芜湖县湾沚镇长山村高村组的老人。我们村有102户人家,320余口人,耕地950余亩,山林2000余亩。林地多,生态好,环境美,近几年村子四周更是成了野猪的繁衍栖息之地。 《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规定: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只能驱赶,不能猎杀。村民对于越来越多的野猪,原本是应该爱护的。但是,野猪最喜欢糟蹋农作物,这在我村已有三、四年的历史了。据不完全统计,去年一年,野猪糟蹋了我村西瓜121亩、玉米110亩、花生209亩、山芋86亩、水稻85亩,村民直接经济损失约26万元出头。村民埋怨说:“再这样下去,这地无法种了。 ” 一到播种季,大家就发愁:这么多土地到底种不种呢?种了收不到庄稼,种子肥料农药,一样都不能不买;不种吧,土地荒芜实在可惜。再说,我们老人,很难外出打工,还有一大群孙子外孙要看护哩。圆通物流 在报纸上看到一篇 《野生动物伤人损物可申请补偿》,我们受到启发,特意写了申请,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补偿的要求,可是至今没有得到答复。为此投书党报,想问问我们面临的困难,究竟由谁来解决。 |